

資訊詳情
福建南紙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投資的公告
- 分類:公司公告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15-06-11 00:00
證券代碼:600163 證券簡稱:*ST南紙 公告編號:2015-050
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對外投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投資標的名稱:
1、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閩能源”)擬對其全資子公司中閩(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密能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
2、哈密能源公司開發建設新疆建設兵團十三師紅星二場一期20MW光伏發電項目
l 投資金額
1、公司全資子公司中閩能源擬對其全資子公司哈密能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注冊資本金由1000萬元增加到3500萬元,增資額為2500萬元。
2、哈密能源公司開發建設新疆建設兵團十三師紅星二場一期20MW光伏發電項目,項目總投資為17212.36 萬元。
一、對外投資的基本情況
1、2015年6月 9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對其全資子公司中閩(哈密)能源有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的議案》,會議同意由中閩能源對哈密能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注冊資本金由1000萬元增加到3500萬元,并授權中閩能源經營班子全權負責辦理哈密能源公司的章程變更、工商變更登記、出資等相關工作。
2、2015年6月 9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中閩(哈密)能源有限公司開發建設新疆建設兵團十三師紅星二場一期20MW光伏發電項目的議案》,會議同意由中閩能源全資子公司哈密能源公司開發建設新疆建設兵團十三師紅星二場一期20MW光伏發電項目,該項目總投資為17212.36 萬元,資金來源:資本金占總投資的20%,其余為銀行貸款。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批準。
本次對外投資不涉及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
二、投資標的的基本情況
(一)中閩(哈密)能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況
1、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新疆哈密地區哈密市大營房瑞金路37棟3-302
3、法定代表人:林崇
4、注冊資本:壹仟萬元人民幣
5、經營范圍:能源項目投資建設及經營管理;能源產品的銷售;工程建設咨詢服務;物資采購、供應;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工業旅游開發與經營。
目前該公司尚未對外開展業務。
(二)新疆建設兵團十三師紅星二場一期20MW光伏發電項目的基本情況
根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改委《關于下達兵團2015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中閩能源全資子公司哈密能源公司獲得哈密十三師紅星二場一期20MW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指標和開發權。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1、項目規模
中閩十三師紅星二場一期 20MW 光伏發電項目是由中閩(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大型并網光伏電站,規劃容量20MWp。項目包括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及相應的配套上網設施。所發電量由新疆電力公司負責收購和銷售。
2、建設用地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三師紅星二場,場址東距哈密市約
3、光能資源
項目位于新疆第三師紅星二場,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工程代表年總輻射量為6273.71MJ/m2.a,在傾斜角度為40°時,傾斜面所接收到的年總輻射量為7732.50MJ/m2.a。太陽能利用前景廣闊,能夠為光伏電站提供充足的光照資源。
4、發電量估算
中閩十三師紅星二場一期20MW光伏發電項目發電系統25年的總發電量約為76169萬kWh,年平均發電量3047萬kWh,年等效利用小時數為1523h。
5、環境影響評價
光伏發電是可再生能源,其生產過程不排放任何有害氣體,屬于清潔能源。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對周圍環境影響的因子主要有無線電干擾、電磁輻射、生活污水排放、生活垃圾。進行分析后,得出結論:光伏發電場建成后基本對周圍的環境無影響。
6、節能降耗
本電站建成后預計每年可為電網提供電量3047萬kWh,與相同發電量的火電相比,相當于每年可節約標煤10665t(以平均標準煤煤耗為
7、項目投資概算及資金
項目總投資為17212.36萬元,靜態投資為17003.85萬元,單位千瓦靜態投資8501.93元,單位千瓦動態投資8606.18元。資金來源:資本金占總投資的20%,其余為銀行貸款。
8、財務評價
本項目位于新疆哈密地區,執行電價為0.90元每千瓦。上網電價前20年按照0.7692/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9元/kw.h)計算,后5 年為0.2137 元/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25 元/kw.h)計算,貸款償還期為15 年,全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稅后)為7.14%,投資回收期(稅后)為10.68 年,自有資金內部收益率為10.22%,本項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三、對外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外投資符合國家提倡的發展可再生能源政策,符合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和戰略發展規劃,有利于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具有顯著的環境效益和一定的社會經濟效益。同時中閩能源實施“走出去”戰略以來,在新疆地區取得的首個新能源項目,對中閩能源在新疆地區樹立行業品牌,帶動兵團十三師后續項目及昌吉州、達坂城等地區風電、光伏項目開發具有重要意義。
四、對外投資風險分析
1、發電量降低的風險
(1)項目所處環境周邊沙塵較大,經常受到沙塵、強風的影響,電池板容易積灰,影響發電效率,導致發電量達不到設計值。
應對措施:一方面縮短電池組件清洗周期,一方面沙塵暴后及時清洗電池組件,保證電池組件的發電效率。
(2)氣候變化,年平均太陽輻射量降低,導致發電量達不到設計值。
應對措施:優化設計,加強生產管理,利用先進技術,提高設備可利用率和運行效率。
(3)組件功率下降超過保證值,導致發電量達不到設計值。
應對措施:做好項目各方陣運行數據分析,每年定期對異常方陣組件進行抽檢,若組件功率達不到廠家保證值,及時按合同規定處理,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
2、發電量消納的風險
隨著哈密地區新能源項目投產容量的增加,有可能電網配套跟不上,導致發電量不能全部上網,影響項目效益的發揮。
應對措施:一方面加強生產管理,提高設備維護水平,確保項目能夠及時響應調度指令;另一方面加強與政府部門、調度部門溝通,增加其對項目的了解。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本次對外投資將進一步推進公司全資子公司中閩能源“走出去”的發展戰略,對中閩能源在新疆地區樹立行業品牌,帶動兵團十三師后續項目及昌吉州、達坂城等地區風電、光伏項目開發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不會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項目可行報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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